文學院頒發多語能力證明 鼓勵學生培養語言硬實力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為鼓勵學生培養多語能力,於6月6日院務會議上首次頒發「多語能力證明」,以顯示文學院的學生在自己的專業學習之外,亦具備三種以上的語言能力,也就是學習華語以外的國家語言,或是英語以外的第二外語。本年度共有20位學生通過審查,學生們獲得證書的語言包括臺語、日語、韓語、法語、西班牙語和俄羅斯語。

「學習語言的目的在於使用這個語言,並且藉著使用這個語言去認識這個語言背後建構的知識、文化與其智慧。」臺文系博士班林宛柔同學藉著學習臺語與排灣語,深度體會到語言背後的意義,她提到,臺灣有許多不同的語言,教育部網站也給了很多教材資源,可以建立基礎的詞彙。

從小傾心於日本文化的英語系113級紀穎君同學則認為,多語的優勢幫助她快速掌握日本社會以至於全球的脈動,對翻譯充滿熱忱的她,也積極運用三校聯盟資源,前往臺大選修中日翻譯課程。

在學習語言的道路上必定會遇到一些挫折,以日語為例,國文系博士班尹華同學表示,雖然考到N1合格,但距離能夠熟練使用這個語言,仍然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可是也擁有一份自信,從此養成一種外語習慣,在這種基礎上不斷往前探索未知領域。」

歷史113級的黃子祈同學鼓勵學弟妹:「希望各位在學習語言時,就算感覺到許多困難,也不要輕易放棄。」,在臺師大法語中心進修的英語系113何帆認為,學習語言的建議只有一個,即是「主動找資源!」他大方分享:「Duolingo是一個很棒的APP,推薦所有學習第二外語的人去下載。」

臺師大文學院每學期開放在學生申請多語能力證明,只要在學期間修習華語以外之國家語言或英語以外之第二外國語,且同一語言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提交申請,取得證書:

(一)修畢臺灣大學系統(含臺師大、臺大及臺科大) 同一語言課程4個學期(每學期至少2學分),或 8學分以上,且成績皆達B(含)以上。

(二)修畢本校進修推廣學院同一語言課程至少128小時,且成績及格,取得修習證明。

(三)取得該語言等同於CEFR B1(相當於中級)之證書。

(四)其他足以證明且符合上述條件之修課方式,則由相關會議審定之。

相關連結:https://www.cla.ntnu.edu.tw/index.php/regulations/

(撰稿:校園記者國文112婁儷嘉 / 編輯:張適 / 核稿:胡世澤)

大合照。
出席文學院院務會議受領多語能力證書-日語組黃子祈(左)、尹華(右)同學。
出席文學院院務會議受領多語能力證書-台語組盧叔欣(左)、林宛柔(右)同學。
出席文學院院務會議受領多語能力證書-歐語組何帆同學。
出席文學院院務會議受領多語能力證書-韓語組黃水然、木下希美、陳佳旻、陳佳葳同學(由左至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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