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I 課程教學助理專業知能培力計畫
EMI TA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rogram
為增進EMI課程教學助理教學專業知能發展,營造友善全英語課室學習支持環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RCEMI)與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CTLD)、英語學術素養中心(CAL)合作,自112年起辦理《EMI課程教學助理專業知能培力計畫》(EMI TA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rogram),藉由本校研發之「EMI TA線上培訓課程EMI TA Online Training Course」與「EMI TA能力測驗Assessment of EMI TA Skills(簡稱AETAS)」,深化EMI教學助理教學專業知能,成為專業領域之雙語人才,亦藉由資源共享與合作交流,強化各大專校院EMI課程教學動能與學生學習成效。
一、報名對象:
1. 各大專校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2. 名額有限,將優先錄取111-2學期擔任EMI課程教學助理者。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3月28日(二)中午12時止
三、報名方式:
1. 採個人線上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逾期亦不予受理。
2. 提供下列兩種方案,請擇一報名:
【方案一】僅參加「EMI TA線上培訓課程」。
【方案二】參加「EMI TA線上培訓課程」與「EMI TA能力測驗」。
3. 報名連結:
◆ 中文版 https://forms.gle/6Td9nEaWCXSBqSAaA
◆ 英文版 https://forms.gle/Kvo8grvhUBYRFpU59
一、課程說明:
- 本課程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研發,秉持「以終為始」之理念,以探究如何成為一位稱職的EMI課程教學助理為核心,藉由一系列情境脈絡性課程目標的提問,逐步引導學員習得EMI課程教學助理教學專業知能,進而促進反思與創新思維。
- 本課程採線上同步及非同步方式進行,線上非同步課程包含「EMI TA的重要性」、「EMI TA的角色與任務」、「EMI課程教學策略」與「EMI課程溝通策略」四個課程模組,為必修課程,共計約4小時。
- 線上同步課程為選修課程,請詳參:https://forms.gle/VnpJb7pEfFMv5MpS7
二、修課期程:
112年3月31日(五)9時至112年4月30日(日)23時,請使用RCEMI提供之Moodle平臺帳號登入修課。
三、完課證明:
- 如期完成本培訓課程並通過課後線上評量者,予以核發完課證明。
- RCEMI將於112年5月2日(二)公告完課名單,並於5月底核發電子版『EMI TA線上培訓課程完課證明』。
- 參與【方案二】之學員若未如期完課,即喪失參與本次EMI TA能力測驗資格。
- 參與【方案一】之學員若於111-2學期取得完課證明者,得報名112-1學期EMI TA能力測驗。
四、注意事項:
若因故而無法如期完成當學期EMI TA線上培訓課程者,請提早來信通知RCEMI,將視情況保留參與本培訓課程之資格。
本測驗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與英語學術素養中心共同規劃研發。測驗包含「EMI教學演示(5分鐘)EMI Teaching Demonstration (5 mins)」與「EMI課堂情境應對測驗(3分鐘)EMI Course Simulation Test (3 mins)」兩部分。每人應試時間約8分鐘,測驗全程以英語進行。
一、 EMI教學演示(5分鐘)EMI Teaching Demonstration (5 mins)
- 應試者需選定一自身所屬領域重要概念,並運用上述培訓課程中學習到的EMI教學策略,進行EMI教學演示。
- 應試者需依照RCEMI提供的「教學演示教案撰寫指引」撰寫教案,並於112年5月8日(一)16時前Email繳交「初版教學演示教案」,逾期繳交者喪失當學期應考資格。(教案撰寫說明將於4月中公告並Email提供應試者)
- RCEMI於112年5月26日(五)前Email提供應試者初版教學演示教案評審委員之審查意見。
- 應試者需於112年6月2日(五)16時前Email繳交依照評審委員審查意見修改之「最終版教學演示教案」,逾期繳交者喪失當學期應考資格。
二、EMI課堂情境應對測驗(3分鐘)EMI Course Simulation Test (3 mins)
應試者需應用上述培訓課程中學習到的EMI溝通策略,回應評審委員提出的EMI課堂情境素養導向試題。
三、測驗日期:112年6月8日(四)(詳細試務資訊請5月下旬後至RCEMI網站查閱)
四、應考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教學大樓樸101室(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五、EMI TA能力認證:
取得EMI TA線上培訓課程完課證明,並獲得EMI TA能力測驗合格者,RCEMI將於112年7月底核發『EMI TA能力認證證書』,並『致贈EMI TA教戰套書』。
六、注意事項:
1. 若因故而無法參與EMI TA能力測驗者,請提早來信通知RCEMI,將保留參與本測驗資格至次學期。
2. 請準時繳交各次教學演示教案,逾時視同放棄參與本測驗。
若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的地方,請洽本案承辦人潘美慈小姐,連絡電話:(02)7749-1896,電子信箱:mtpan@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