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EMI 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更全面達成EMI教學提升,鼓勵大專校院教師組成同一專業領域EMI教學專業社群,以推動同儕學習、教學經驗交流、教材編修、教學研究發展等主題學習,達成教師增能及提升教學品質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
112-2 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
113年2月5日EMI教學資源中心業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更全面達成EMI教學提升,鼓勵大專校院教師組成同一專業領域EMI教學專業社群,以推動同儕學習、教學經驗交流、教材編修、教學研究發展等主題學習,達成教師增能及提升教學品質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 每個社群須由至少四位具備EMI教學經驗或未來有意願以EMI進行教學之教師組成,且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
- EMI教師專業社群建議由一名具有EMI教學經驗或EMI證書之召集人提出申請,主要負責社群活動之統籌、規劃、聯繫、以及彙整該教師社群相關成果。
- 本中心將於公告補助名單後辦理召集人共識會議,以協助各社群召集人更深入瞭解教師專業社群運作模式。
三、申請流程及審查原則
補助辦法與相關資料檔案皆已公告於本中心網頁上,請點選後方連結進入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頁面查看、下載。
教師社群召集人請依本中心公告之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的期程,填妥並上傳「附件一、申請書」與「附件二、經費申請表」至線上申請平台。
補助之審核作業由本中心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審查。
補助額度依社群計劃之目的與預期效益(含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社群運作模式及機制、計畫可行度、前次計畫執行情形等內容作為審查參考依據。
經審查會議後本中心將於中心網頁上公告本次受補助之名單與補助金額,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各教師社群的召集人。
四、計畫期程及經費核銷
- 計畫申請與執行期程和成果發表會細節,由本中心依據各年度實際狀況另行公告。
- 每個社群補助額度上限六萬元,實際補助金額視社群人數和計畫書內容而定。經費中斷或刪減時,本中心得停止實施或酌減補助款。
- 經費補助以業務費為限,實際補助項目詳見計畫申請書。
- 經費核銷分兩期進行:
- 113年5月6日(一)至113年5月10日(五):受理113年3月25日(一)至113年5月5日(日)期間辦理的社群活動之經費核銷。
- 113年6月17日(一)至113年6月21日(五):受理113年5月6日(一)至113年6月16日(日)期間辦理的社群活動之經費核銷。
5. 請社群召集人依照上述期程將欲核銷經費之紙本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自繳交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若未能如期動支經費,本中心將收回補助餘款。
五、執行內容與計畫成果
- EMI教師專業社群計畫請自「課程設計(Curriculum design)、教學(Instruction)、以及評量(Assessment)」中選擇一個主題,並以「12週:113年3月25日(一)至2024年6月16日(日)」為期程進行規劃與撰寫(詳見申請書)。
- 各社群應於12週計畫期程內辦理「至少三次」社群活動,且社群成員須全員出席,並拍照及填寫活動記錄表作為社群活動之記錄,另於成果報告中呈現活動內容。
- 教師社群活動之規劃由四位教師共同安排,且「至少一場」社群辦理之活動須邀請EMI專家、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參與。舉例來說,社群活動可以邀請EMI專家進行演講,且演講之主題可以依據社群成員的專業發展需求而訂定;亦可以邀請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參與觀、議課的活動,在該活動中由社群成員提供自己的教學影片、教案設計、設計之學習單、學習評量方式等資料,讓社群成員與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一同進行研討,促進EMI教學能力之提升。
- 本中心將於113年3月至6月辦理4場以EMI教學為主題之線上講座,每位社群教師須參加「至少一場」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線上講座。
- 獲補助之社群教師須參加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成果發表暨研討會,並以一頁式海報公開分享與發表社群成果,中心將彙整計畫成果,透過發表刊物來分享EMI教學的實踐智慧。另應踴躍參加本中心辦理之教師教學成長相關活動,如演講、研究發表、議課討論等。
- 計畫成果應與申請書所填寫預期產出結果一致,如有不符或未能達到之情形,應於成果報告中詳細說明理由。
- 社群召集人應於113年6月21日(五)16:00前依照本中心提供之格式製作並繳交「一頁式海報之計畫成果」電子檔(含成果報告、照片或其他相關資料)。
- 各社群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等資料將放置於本中心網站,供非營利或教學推廣使用。
六、EMI教師專業社群計畫完成標準
- 12週計畫期程內辦理至少三次社群活動,且社群成員須全員出席。
- 至少一場社群活動須邀請EMI專家教師、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參與其中。
- 每位社群教師至少參加一場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線上講座。
- 每個社群須於計畫執行結束後繳交一頁式海報計畫成果。
- 每位社群教師須參加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成果發表暨研討會,並以一頁式海報公開分享與發表社群成果。
- 社群召集人須如期將活動紀錄表、核銷單據、檢核表、及相關附件等資料彙整完畢,繳交至本中心。
七、附則
- 本補助案不得與其他EMI教學資源中心相關之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計畫重複申請。如經查實重複申請者,本中心將停止補助。
- 獲補助之教師應恪守學術專業倫理,不得有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行為。
- 本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計畫。相關經費核銷須誠實報支,並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使用原則」 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 本辦法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業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八、聯絡方式
- 連絡電話:02-7749-7082
- 聯絡信箱: rcemi@deps.ntnu.edu.tw
申請相關表單 (請於2023年3月6日前填妥申請表單)
成果報告書格式
12.EMI教師專業社群成果報告書
說明會
- 中心將於113年2月29日(四)辦理線上說明會。
- 說明會將針對112-2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與期程進行說明。
社群召集人提交申請
- 社群召集人可自公告日起開始提交申請。
- 申請資料請於113年3月6日(三)17:00前上傳至線上申請平台。
- 若有任何問題可透過電子郵件或來電本中心詢問。
公告審查結果與通知獲補助社群
- 審查結果將於113年3月20日(三)16:00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 本中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獲補助社群的召集人審查結果與額度,並於召集人共識會議說明經費核銷方式、雲端空間存放檔案之建置、成果發表方式等細節。
召集人共識會議
- 中心將於於113年3月13日(三)辦理EMI教師專業社群召集人線上共識會議。
- 會議將針對EMI教師專業社群運作模式、經費核銷方式、雲端空間存放檔案建置、成果發表方式等細節進行說明。
計畫執行
- 3/25 (一)至6/16 (日)
- 活動辦理頻率由各社群自訂,每次活動均須填寫活動記錄表、彙整核銷單據。
- 計畫執行期間辦理「至少三次」社群活動,且社群人員須全員出席。
- 至少有一場活動須邀請EMI專家、EMI領航教師或EMI種子教師參與。
- 每位社群成員須參加至少一場本中心辦理之EMI線上講座。
- 獲補助之社群教師須參加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成果發表暨研討會,並進行海報發表。
第一期經費核銷
- 核銷113年3月25日(一)至113年5月5日(日)期間辦理的社群活動之經費。
- 社群召集人請於113年5月6日(一)至113年5月10日(五)期間將欲進行第一次經費核銷之單據與資料進行彙整,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自繳交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 逾期繳交將不受理核銷作業。
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
- 各社群請利用本中心提供之「一頁式海報」格式彙整並呈現社群之成果。
- 社群召集人請於113年6月21日(五)16:00前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pdf 檔)。
第二期經費核銷
- 核銷113年5月6日(一)至113年6月16日(日)期間辦理的社群活動之經費。
- 社群召集人請於113年6月17日(一)至113年6月21日(五)期間將欲進行第二次經費核銷之單據與資料進行彙整,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自繳交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 逾期繳交將不受理核銷作業。
成果發表
- 教師社群成員須參與113年6月26日(三)EMI教學成果發表暨研討會,並進行海報發表。
- 本中心會將各社群成果報告資料分享在雲端,供全體瀏覽觀看。
- 成果發表會細節將公告於中心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社群召集人。
歡迎參考本中心彙整之【EMI專家教師人才庫】,以利社群活動規劃。
- 本檔案僅呈現講師的姓名、服務單位以及專長,恕不提供講師個人聯絡資訊。
- 若希望提出講座邀約,請與相關單位或系所聯繫。
若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的地方,請洽本中心:
- 連絡電話:(02) 7749-7082
- 電子信箱:rcemi@deps.ntnu.edu.tw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am – 5:30pm (GMT+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