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EMI 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更全面達成EMI教學提升,鼓勵大專校院教師組成同一專業領域EMI教學專業社群,以推動同儕學習、教學經驗交流、教材編修、教學研究發展等主題學習,達成教師增能及提升教學品質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112-1 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計畫審查結果公告
請【點此下載】本次教師專業社群補助名單。
若有任何問題,請來信至本中心:rcemi@deps.ntnu.edu.tw
歡迎來電詢問:(02) 7749-5904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
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辦法
112年3月25日EMI教學資源中心業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鼓勵大專校院教師組成EMI教學專業社群,以推動同儕學習、教學經驗交流、教材編修、教學研究發展等主題學習,達成教師增能及提升教學品質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 社群成員須由至少四位教師組成,每位教師以參加一個社群為限。
- 每社群須由一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負責規劃、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
三、申請流程及審查原則
- 各社群召集人請依公告期限填妥計畫申請書繳交至本中心。
- 補助之審核作業由本中心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審查。
- 補助額度依社群計劃之目的與預期效益(含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社群運作模式及機制、計畫可行度、前次計畫執行情形等內容作為審查參考依據。
- 經審查會議後公告補助名單與金額,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召集人。
四、計畫期程及經費補助
- 申請時程、執行期程及成果分享會日期,由本中心依據各年度實際狀況另行公告。
- 每案補助額度上限七萬元,補助件數及金額視當年度預算而定。經費中斷或刪減時,本中心得停止實施或酌減補助款。
- 經費補助以業務費為限,實際補助項目詳見計畫申請書。
- 召集人應於每次社群活動結束後十個工作天內辦理相關經費核銷,將核銷單據及相關附件以掛號寄至本中心辦理,並繳交活動紀錄表。
- 至遲應於計畫期程結束後十個工作天內完成所有核銷作業。若未能如期動支經費,本中心將收回補助餘款。
五、計畫成果
- 社群計畫於期程內需至少辦理四次社群活動,且其中至少一次為跨校交流活動(如跨校社群成員參與、邀請跨校講者等)。每次活動社群成員須出席達五成,並應拍照及填寫活動記錄表,另於成果報告內呈現活動內容。
- 獲補助之社群教師應參加本中心辦理之EMI教學專業社群成果發表會,公開分享計畫成果,且另應踴躍參加本中心辦理之教師教學成長相關活動。
- 計畫成果報告應與申請書所填寫預期產出結果一致,如有不符或未能達到之情形,應於成果報告中詳細說明理由。
- 社群召集人應於計畫執行期限後兩週內繳交計畫成果報告電子檔(含成果報告、照片或其他相關資料)。
- 各社群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等資料將放置於本中心網站,供非營利或教學推廣使用。
六、附則
- 本補助案不得與其他EMI教學資源中心相關之教師社群計畫重複申請。如經查實重複申請者,本中心將停止補助。
- 獲補助之教師應恪守學術專業倫理,不得有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行為。
- 本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計畫。相關經費核銷須誠實報支,並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使用原則」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
- 本辦法經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業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申請流程
- 請於計畫申請截止期限 (2023年5月15日 星期一) 前,寄送申請表件電子檔至本中心信箱(rcemi@deps.ntnu.edu.tw),Email 標題註明「申請 EMI 教師專業社群補助-召集人所屬學校及姓名」
- 同時,請一併將紙本申請表件寄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文學院樸102室)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 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EMI教師專業社群補助」,內容不全或格式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申請相關表單 (請於2023年5月15日前繳交電子檔與紙本)
核銷相關表單 (請於每次活動後十日內先繳交電子檔,確認無誤後再寄送紙本)
- 信件主旨及檔案名稱:EMI教師社群活動記錄表_112.XX.XX(活動時間)_(召集人服務學校)(召集人姓名)
- 例如:EMI教師社群活動記錄表_112.7.18_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蔡旻諭
06.講師領據(若無邀請講師則免)
07.講師領據與議程表範例 (若無邀請講師則免)
08.校外人士差旅費專用領據 (若無邀請講師、或是講師不需車馬費補助則免)
工讀生聘用相關表單 (若無聘任工讀生則免)
成果報告書格式 (請於2023年11月17日前繳交)
開放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一)止。
收件截止日
2023年5月15日(一) 17:00 (以郵戳為憑)。
審查結果公告
2023年6月6日 (二) 於網站上公告,並另外以 email 通知各召集人。
社群活動進行
2023年6月6日(二) 至 10月 31日 (二) 止。
經費核銷
- 請於活動結束後十日內先將此活動記錄表、簽到表及活動單據掃描檔(Word形式)以email 寄至本中心信箱 (rcemi@deps.ntnu.edu.tw)
- 信件主旨請註明「EMI教師社群活動記錄表_112.XX.XX(活動日期)_(召集人服務學校)(召集人姓名)」。例如:EMI教師社群活動記錄表_112.7.18_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蔡旻諭。
- 俟承辦人回信確認無誤後,再將需要核銷的「發票和收據」以紙本正本郵寄至「106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文學院樸 104 室)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 蔡旻諭收」。
線上成果發表會
2023年10月18日 (三),確切時間請注意最新公告。
成果報告書繳交
社群活動結束後兩週內,於2023年11月17日 (五) 前繳交。
歡迎參考本中心彙整之【EMI專家教師人才庫】,以利社群活動規劃。
- 本檔案僅呈現講師的姓名、服務單位以及專長,恕不提供講師個人聯絡資訊。
- 若希望提出講座邀約,請與相關單位或系所聯繫。
- 此清單未來將持續新增中,請定期下載最新檔案。
若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的地方,歡迎先參考問答集,或請洽本中心:
- 連絡電話:(02) 7749-5904
- 電子信箱:rcemi@deps.ntnu.edu.tw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am – 15:00pm (GMT+8)
EMI 教師專業社群計畫補助
臺師大 EMI 教學資源中心推動大專校院教師組成 EMI 教師專業社群,以促進同儕學習、教學經驗交流、教材編修、教學研究等主題學習,提升教學品質與增進教學專業發展。每個社群由至少四位教師組成,計畫期程內辦理至少四次社群活動,其中一次須為跨校交流活動。
為確保 EMI 教師專業社群計畫的品質,中心邀請三位經驗豐富的教授擔任審查委員,分別涵蓋英語教育、理工及科技領域。審查流程分初審和複審兩階段,評估指標包括目的與預期效益、社群運作模式及機制、計畫可行度等,提供質性審查意見。
EMI 教師專業社群線上成果發表
2023年 EMI 教師專業社群計畫成功成立33組跨校社群,共有225位成員,來自22所國立大學與37所私立大學,包括24所科技大學,呈現出卓越的全國影響力。在2023年10月18日的「 EMI 教師專業社群成果發表會」中,33位跨校社群召集人分享了六大主題的成果,包括 EMI 課程研發與評估、教材設計與製作、教法與學生支持、教學專業發展、AI與數位輔助 EMI 以及英語專業與 EMI 課程。